李代沫、张元、宁财神、张默、高虎……一个个演艺明星“前赴后继”涉毒,不仅毁了自己的形象、事业和前途,还挫伤了公众的信任、支持和爱护,更严重的是带累坏了整个演艺行业的声誉。从导演、编剧、演员到歌手、音乐人,一个个“瘾君子”让演艺圈在公众的印象中,仿佛一下子成了“黄赌毒”的代名词。这种“污名化”,对其他演艺界人士来说是不公平的,对整个演艺行业来说也是不能置之不理的。
艺人涉毒,首先当然是其本人的问题,成名后的自我膨胀、精神空虚等导致了他们的行为失范。但是演艺机构对这些涉毒艺人的“纵容”因素也不可小视。当前有一种怪现象,一些涉毒艺人,在被拘押一段时间之后总能适时复出,不仅没有失去市场,反而可能更火,这与一些演艺机构无原则地为其提供演出平台,更甚者将其污点当作炒作的素材不无关系。正是看中了这一点,一些艺人“有恃无恐”,不把涉毒当回事,甚至把涉毒当作了炫耀的资本,一而再再而三地犯错,却没有为他的错付出应有的代价。这进一步影响了他们身边人的“小气候”,以及整个演艺行业的“大气候”。此次北京市演出行业协会和各演出公司签订《北京市演艺界禁毒承诺书》,承诺不录用、不组织涉毒艺人参加演艺活动,可以看作是对涉毒艺人的“釜底抽薪”之举,必将对他们起到足够的震慑力量。
同时,这一举动也是演艺行业在行业组织的引导下,为去除行业的“污名化”进行的极为必要的自律与规范。一个行业的建设,需要所有参与者的共同努力,包括参与者,也包括参与机构。只有整个演艺行业同时发力,为从业者制定严格的规范、划定必要的红线、筑起入行的篱笆,引导所有演艺人员不敢涉毒、不能涉毒、不想涉毒,如此,才能还演艺界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。
微 评
@越地香港花园:其实净化应该,毕竟是公众人物,既然当初选择了接受万众瞩目的职业,就应该想得到犯错的后果,不是大众不近人情,任何人都得为他的抉择而享受或是承担相应的结果。
@长江平民:当吸毒成为“时尚”,难以想像我们以后看着他们演的戏、唱的歌:阳光的、爱心的、励志的、深沉的、睿智的,这不扯淡吗?应该全国封杀!
@博联社马晓霖:吸毒者请出局。为这个行业自净规则叫好,这是抬高艺人吸毒成本的最有效办法。吸毒流行于娱乐圈,就是因为没有代价或代价太小。
@花眼巴图MGL:这一招太厉害了,对涉毒者零容忍,无论是谁都不姑息迁就,谁吸毒就砸谁的饭碗。不是所有的错误都可原谅,吸毒者要为自己的放纵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。此举有利于净化演艺界、艺人工作和生活环境,有助于人们判断什么是真善美,什么是假恶丑。
@Acuerate-闻而如声:现在有些明星沾染了过去旧艺人的恶俗陋习,吸毒成性,赌博成风,更有些艺人黄赌毒一样不落,不以为耻反以为荣,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,新中国成立以来就对旧艺人恶俗陋习进行了改造,真的不希望再抬头。